神木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机构:
为了进一步深化 “亲民型、阳光型、创新型” 政府的创建工作,继续从转变作风抓起,从落实工作抓起,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抓好学习和调查研究,弘扬求真务实之风。紧密结合我县跨越发展的实际,不断强化学习,努力在政府机关内部形成勤于学习的风气、乐于求知的风气和勇于探索的风气。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干部集中培训等制度,县、乡镇两级政府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得少于6次。继续强化调查研究,今年,从县政府领导开始做起,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每人每年必须深入基层2个月,完成2个调研课题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调研时,既要到工作搞得好的地方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多、矛盾集中、工作推进难度大的地方研究解决问题。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部门领导对县委、县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要雷厉风行抓落实。
二、完善考核与监督机制,强化机关效能建设。重点抓好公安、工商、国土、环保、税务、人事劳动、规划建设等7个行业的行风评议。实行机关作风百分制考核,对县政府40个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建设、班子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领导小组考核、群众公开评议等办法进行。发挥好行政服务中心和“县长热线”电话的作用,彻底解决群众和企业 “办事难” 、“投诉难” 问题,对群众和企业申请的事项和反映的问题,要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解决,对办理不力,工作拖沓的部门,坚决追究效能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执行好重大决策公示制、工程招标公开制、重点事项听证制等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努力改进文风会风,规范公务事务活动。精简会议、文件,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限制会议开支。能通过文件或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分别召开。实行无会周制度,县、乡镇政府每月空出1周不安排会议,以便领导集中时间和精力下基层调研或处理问题。提倡开短会,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召开涉及全局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不安排多位领导到会、讲话。政府办、财政局等部门要加强对会议安排和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批。改进文风,倡导讲短话、讲实话,各类文件、文稿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凡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文,凡照搬、重复、重申已有政策,没有结合实际提出新措施的一律不发文。县政府领导在各种会议上的讲话一般控制在1小时左右;汇报交流发言、经验介绍、表态发言要控制在10分钟以内。政府领导参加会议要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安排,讲话稿一般不印发。县政府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或考察,尽量减少车辆和随行人员,不搞层层陪同。公务接待一般不使用警车,确需使用时,尽量不鸣警笛扰民。县政府领导出席部门召开的会议,媒体一般不作报道;出席一般的事务性活动,不作公开报道。
四、实行工作报告制度,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亲民型、阳光型、创新型”政府的创建和工作作风转变要体现在工作任务的落实上。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工作要及时反馈报告,每年年中和年末均要向县委、县政府全面报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县政府领导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各重点项目负责人对县委、县政府布置的阶段性任务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要每周报告进展情况,已经完成的报结果,正在完成的报进度,没有完成的找原因,出了问题追究责任。加强督查工作,完善调度制度,充分发挥县政府督查机构的作用,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按季度对乡镇政府、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以及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并予以公开通报。乡镇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因公或因私离县必须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获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要及时销假,副职领导外出也必须向同级主要领导进行请销假。
五、真诚面对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一把手”,对群众的信访问题要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阅批群众来信,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交办转办,亲自协调处理,亲自督查督办,对要求合理、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对要求不合理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要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与创建“亲民型、阳光型、创新型” 政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通过公开电子信箱等措施,畅通和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完善协调反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群众,让群众看到自己的监督成效。 为了确保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政府成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系统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府办、人劳局、监察局、经发局、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张建军同志担任。
县政府要求,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将具体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岗位。政府系统的全体干部要致力于求真务实,齐心协力抓落实,心无旁骛谋发展,真心实意为群众,为构建充满活力、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的新神木作出更大贡献!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