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搞好全县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研究和宣传工作,调动广大干部学理论、用理论的积极性,推动全县理论创新,为建设经济强县、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强大的思想和理论基础,特制定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奖励规定:
一、要求
1、必须是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
2、能够反映神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研究和探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理论热点问题。
3、理论文章和调研报告必须发表在党报党刊、党政内参或党政网站上。
二、标准
1、发表类
①中央级:每发表一篇奖励4000元
②省 级:每发表一篇奖励1500元
③市 级:每发表一篇奖励800元
④县 级:每发表一篇奖励200元
2、评比类
①中央级:被评为一等奖每篇奖励15000元;被评为二等奖每篇奖励12000元;被评为三等奖每篇奖励8000元。
②省级:被评为一等奖每篇奖励6000元;被评为二等奖每篇奖励4000元;被评为三等奖每篇奖励2000元。
③市级:被评为一等奖每篇奖励3000元;被评为二等奖每篇奖励1500元;被评为三等奖每篇奖励1000元。
④县级:被评为一等奖每篇奖励1000元;被评为二等奖每篇奖励800元;被评为三等奖每篇奖励500元。
发表于各级网站或参与各级网站评比获奖的每篇奖励金额对应减半。
三、说明
1、根据发表文章的数量和质量,部分作者将被评为当年度先进理论工作者。
2、联合署名的文章以一篇计算。
本规定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神木县委宣传部
二OO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