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自愿申请进入神木现代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创办种、养、加、观各产业项目的企业或农户,均可享受下列优惠扶持政策:
一、种植业:良种及苗木繁育享受全县良种及苗木补贴标准及其它农资补贴政策;现代化智能温室,政府按60%予以补助,日光温室每亩补助3万元,大棚每亩补助0.7万元,观光生态苑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并享受贷款贴息补助。
二、养殖业:享受国家能繁母猪、适繁母牛、草种、农机具补贴政策;生猪养殖出栏达到1万头以上,奶牛养殖存栏达到1000头以上,种羊2000只,笼养鸡养殖达到10万羽以上,除享受贷款全额贴息补助外,政府按投资总额的20%予以奖励;特种养殖根据规模和投入政府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工业:入园企业享受贷款全额贴息,享受中、省、市、县龙头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等优惠政策,在此基础上,政府按照产业门类、投资总额、示范效益等予以一次性奖励。
四、县内涉农项目优先在园区安排,并申报中省市相关项目及扶持资金。
五、入园企业优先在国有资产运营公司贷款。
六、入园企业优先享受中小企业贷款贴息。
神木现代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