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9月3日起,我县全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各乡镇和各个农产品集散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已成为全社会广泛专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自《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各个相关部门的协调下得到全面加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县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调小组,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组建了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城区已建起了3个批发市场,6个销售市场,3个大型超市,共12个市场,12个城区农产品市场质量安全检测室正在建设,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初步形成;同时,县上加强了无公害农产品基础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已经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5个,面积10万亩。
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全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关注农产品消费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为民思想,体现了农业生产由重视数量到数量和质量兼顾,而且质量第一的历史性转折。我县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标志着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逐步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标志着我县农业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县委、县政府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通力合作,共同做好这项关乎民生的大事。农业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为契机,实现从主抓农业生产向兼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转变;从短期专项整治向建立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保证制度等长效机制的转变;从保障最基本的消费安全向实现农产品优质品牌化的转变。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后,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就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生产者要按照农业标准化组织生产,经营者要保证自己经营的产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这样才能全面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编辑:张欣)